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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
冀地大华信教字〔2017〕12号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
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2017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保证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
2017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初步安排在5月8日开始,具体考试科目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毕业补考名单确认及补考安排
各毕业班辅导员务必通知所带毕业生于5月7日前登录华信学院教务系统查看历年成绩,若成绩有误,请及时与各系教学秘书联系,教学秘书做好登记,并与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成绩的核实与更正工作。(责任人:各毕业班辅导员、各系教学秘书、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考务科及各系教学秘书根据补考科目完成2017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安排,各系教学秘书完成后需通知教务处考务科。(责任人:教务处考务科、各系教学秘书)
(二)有关英语专业专业四级考试
2017届外语专业毕业生,外语专业四级全国统一考试历次考试最高分未达到40分或外语专业八级全国统一考试历次考试最高分达到38分,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前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以上分数仅仅作为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条件,如不及格,则不予毕业。授予学位的条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校内专业四级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责任人:英语专业辅导员、文法系教学秘书、教务处学籍科、考务科)
(三)有关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学问基础课考试
2017年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未通过河北省计算机一级同时校内计算机学问基础也未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毕业前组织的计算机学问基础考试,如考试不及格,则不予毕业。补考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责任人:辅导员、实验实习中心)
(四)毕业生补考考试要求
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补考工作是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请各院(系、部)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责任人:全体员工)
2.各系做好参加补考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避免补考过程中学生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责任人:各系、辅导员)
3.请所有毕业班辅导员及学生多关注学校的考试等教学安排通知,所有参加补考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工作,学院过期不再举行任何形式的补考;(责任人:教务处考务科、系教学秘书、辅导员)
二、毕业生网上信息核对工作
各系通知各自毕业班学生于5月3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txjd.jsp,对本人网上的个人信息及所拍摄的电子照片进行确认(系别和班号不用核对),如有错误,请学生自行在网上进行修改,如登陆不了的,请确认注册的名字、身份证号与高考时使用的信息是否一致。信息准确无误的需提交校对结论,未提交校对结论的,将影响该学生证书的发放。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教务处学籍科伦冠民老师联系。
毕业生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务必于5月22日前将新华图片社采集的电子照片光盘和冲洗照片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并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核对工作。(责任人:教务处学籍科、辅导员)
三、关于毕业生公选课学分的情况
2017届毕业生的公选课毕业考核学分为10个学分,同一门课程如重复修读,不计入学分。公选课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
达到以下条件者,可减免部分学分,公选课减免学分的条件如下:
1.参加全国研究生或公务员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凭成绩单,每门课程可减免2学分;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凭六级成绩单可减免2学分;
3.参加全国自学考试者,每通过一门,凭合格证可减免2学分;
4.参加省级以上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三名者可减免2学分
5.任选课每人最多可以减免6学分。
需要减免公选课学分的同学,把成绩单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系为单位收齐于5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以便核对减免学分,所有证书原件验过后返回本人,复印件留档。
四、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根据《威斯尼斯官网华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教务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毕业生在毕业前未达到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按有关规定实行:
1.学生所获总学分比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少15学分及以下者,将按《结业通知单》的要求参加毕业后返校补考。
2.学生所获总学分比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少15学分以上者,学生将签写《结业/延长学习期限通知单》,签写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责任人:教务处学籍科、辅导员)
五、关于实践环节重修、毕业论文(设计):详见实验实践中心通知
六、毕业生毕业前有关教学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表。
附表:2017届毕生毕业前有关教学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有关教学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或人员 |
5月6日前 |
督促学生交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给引导老师 |
辅导员 |
5月4-8日 |
督促学生将《毕业实习日志》交至引导老师处 |
辅导员 |
5月7日前 |
学生成绩有误信息核实、更正工作,生成毕业生补考名单 |
各系、教务处学籍科 |
5月8日-10日 |
完成毕业生实践教学环节重修申请手续 |
实验实践中心 |
5月8日 |
组织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 |
全院各部门 |
5月9日-20日 |
各系组织论文工作中期质量检查 |
各系 |
5月15日前 |
完成毕业实习成绩报送 |
实验实习中心、各系 |
5月18日-21日 |
辅导员收实习日志并最终交教学秘书处存档 |
各系辅导员、教学秘书 |
5月21日前 |
各系完成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重复率不高于30%,小组答辩时提交的论文需附有查重报告一份。 |
各系 |
5月22日-31日 |
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 |
教学秘书、引导教师、实验实践中心 |
5月22日-31日 |
各系组织论文查重,31日将查重结果上报实习科 |
各系 |
5月22日前 |
自行去新华社进行毕业图像采集的学生,将电子照片光盘和冲洗照片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
学籍科,各系辅导员 |
5月29日前 |
组织完成体育补考工作 |
辅导员、教务处考务科、 |
5月30日前 |
毕业生完成网上毕业信息校对工作 |
辅导员、教务处学籍科 |
6月2日前 |
各专业负责人向实验实践中心提交优秀毕业论文名单和小组答辩不及格名单。(此部分学生将参加校区答辩) |
实验实践中心 |
6月3日前 |
完成网络公选课成绩整理、上传工作 |
教务处教务科、学籍科 |
6月6日 |
所有专业校区答辩 |
实验实践中心、教学秘书 |
6月10日前 |
各专业负责人完成论文成绩提交 |
实验实践中心,各系 |
6月10日-15日 |
论文装订,实习科进行论文二次查重。 |
实验实践中心、各系 |
6月10日前 |
完成毕业生必修课、限选课、网络公选课的审核 |
教务处学籍科、各系 |
6月15日前 |
完成毕业生所有成绩整理工作,提交毕业生中能毕业及不能按时毕业学生名单;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
教务处学籍科、各系 |
6月16日前 |
不能按时毕业学生签写结业/延长学习期限通知单 |
教务处、辅导员 |
6月21日前 |
学生持离校通知单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
各系、各部门 |
6月22日左右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教务处、各系 |
注:以上时间为初定日期,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